本報訊(記者王曉丹)為加強土地管理,切實保護耕地,合理利用土地,10月31日,省政府向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作了《黑龍江省土地管理條例(草案)》的說明,并提請會議審議。
現行《黑龍江省土地管理條例》于2000年起施行,于2013年、2015年、2016年和2018年作出修正,對依法規范和加強土地管理、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資源起到了積極作用。隨著經濟社會不斷發展,土地管理遇到了新矛盾、新問題,現行《條例》難以滿足國土空間規劃、土地審批、土地征收、宅基地管理、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等方面工作需要。重新制定該《條例》對構建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完善土地審批權限、總結我省土地管理經驗、推進自然資源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重要現實意義和促進作用。
重新制定的《條例(草案)》共7章57條,主要涵蓋六個方面:一是擔起保障糧食安全的政治責任,加強耕地保護,對耕地保護責任人、耕地保護目標責任考核等內容進行了明確。二是實行多規合一,構建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對國土空間規劃的分類、編制審批、監督實施等內容進行了明確。三是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落實國家“放管服”改革要求,優化建設用地審批流程,對下放部分用地審批權進行了明確。四是拓展用地空間,體現土地政策服務社會經濟發展,細化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規則。五是對上位法未明確規定的條款進行了細化,結合我省土地管理實際,對未利用地開發批準權限、建設占用耕地耕作層土壤利用、未利用地審批程序、保障農民戶有所居等黨和政府、人民群眾關心關注的問題進行了明確。六是對實踐當中符合我省宅基地管理實際的成熟做法予以固化。
11月1日下午,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分組審議了《條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