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蔡韜)按照《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要求,省司法廳會同省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圓滿完成了我省首次鄉鎮街道賦權評估工作。
省司法廳會同省營商局組織涉及下放行政執法事項的省教育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等8家省直單位召開會商會議,逐一認領39項行政執法事項,對賦權評估的內容、程序、方法、步驟等關鍵節點共同商議、充分研討、形成共識。
鄉鎮街道賦權評估工作需要省市縣鄉四級、超千家單位共同參與,涉及層級多、數據體量大、評估周期長,尤其是針對8家省直單位無法直接面向鄉鎮街道收集匯總數據等實際困難,省司法廳借助信息化手段,在全省行政執法綜合管理監督信息平臺上,及時開發賦權評估數據報送統計相關功能,支持省市縣鄉四級執法單位對39項賦權事項的評估實現在線填報、自動統計、分級匯總,大幅減少縣區執法單位和鄉鎮街道工作量,提高了效率,為賦權評估工作順利完成提供了有力保障。
省司法廳定期跟蹤督促各地各部門按步驟階段推進賦權評估工作。針對賦權評估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有針對性地指導各地各部門客觀、準確、規范填報數據。經過鄉鎮街道自評、縣級賦權部門自評、市級業務主管部門評估、省級業務主管部門評估和全面匯總評估五個階段,賦予鄉鎮街道的39項行政執法事項中,因法律法規廢止、修改,擬刪除3項;因執法事項專業性強,承接能力不足,未達到賦權效果,擬收回5項;擬保留31項。